很多朋友对于心肌梗塞治疗费用和患者术后死于急性心肌梗死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2018年10月15日8:47吴某因体检发现右肺下叶阴影半个月到肿瘤医院就诊,入院时生命体征平稳,入院诊断:右肺下叶肺癌、垂体瘤、糖尿病、高血压。2018年10月22日16:00,在全麻下实施胸腔镜下右肺下叶切除术淋巴结廓清术,术中冰冻病理回报:肺癌。
术后回病房过程中,患者呼吸不畅送入病房抢救。抢救记录显示:17:42返回普通病房,17:43患者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停止,心电显示室性逸波,抢救无效,18:43宣布临床死亡。死亡诊断:右肺下叶癌、呼吸骤停、心脏骤停、垂体瘤、糖尿病、高血压。
原告申请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因在调解过程中不接受调解,调解委员会于2022年3月5日作出案件调解终结通知书,终止本案调解工作。
【被告肿瘤医院辩称】
根据x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本案经人民法院组织鉴定,应按照轻微责任承担赔偿。
2018年12月5日尸检结果:根据尸检所见及相关鉴定材料,死者吴某因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伴破裂急性心包填塞死亡。
2020年1月19日司法鉴定意见:x市肿瘤医院的过错属轻微原因。
2021年12月10日医学会鉴定意见: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1、关于张某主张医疗费。本院核实票据金额为45525.6元,故对该费用予以支持。
2、关于张某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一节,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标准参照x省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计算,住院累计7天,故本院对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予以支持,对过高主张部分不予支持。
3、关于张某主张吴某住院期间护理费1232.48元一节,吴某住院期间根据医嘱记载护理二级,护理7天,应以每天1人次计算,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应由就诊医院负责。护理费应为154.06元/天×7天=1078.42元,故本院对护理费1078.42元的主张予以支持,对过高主张部分不予支持。
4、关于张某主张死亡赔偿金731867元一节,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51元计算,张某的母亲吴某1955年4月6日出生,城镇户口,病逝时年满63周岁,故死亡赔偿金应计算为43051元/年×17年=731867元,故对张某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5、关于张某主张丧葬费44237元一节,依照x省2022年度居民丧葬费为44237元,故本院对该主张予以支持。
6、关于张某主张精神损失费50000元一节,本院对该主张予以支持。
本院以x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作为本案的赔偿依据,鉴于张某的母亲吴某已死亡,故对张某的损失,本院酌定x市肿瘤医院按15%比例赔偿为宜。
原告应得医药费45525.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护理费1078.42元、死亡赔偿金731867元、丧葬费4423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873408.02元。x市肿瘤医院承担轻微责任,张某应得873408.02元×15%=131011.2元。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判决,x市肿瘤医院给付原告131011.2元。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